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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來,滴雞精,這輛被抵押的車是租來的,租車的人是30歲的寧波小伙小徐。小徐經營著一傢服裝加工廠,內湖當舖,但從去年開始,資金周轉出現了問題。一天,小徐跟朋友聊天時得知,現在租車渠道多,手續方便,價格也不高。小徐聽後動起了利用租車套現的歪腦筋。
去年10月,小琉球優質便宜民宿,小徐以每月8000元的價格,從寧波某汽車租賃公司租了輛灰色本田小轎車。兩天後,他拿到了偽造的機動車登記証書和行駛証,瞬間“變成”車主。
一個月後,他又以每月4500元的價格租到一輛別克轎車,並同樣以偽造的証件將車抵押給鄞州區某調劑行,騙取了5萬元的貸款。
接著,小徐找到寧波某調劑行,謊稱做生意急需10萬元,想用車來抵押貸款。雙方談好利息,樹林支票借款,貸款期限為1個月,並簽訂了合同,和合,小徐拿到9萬余元的貸款。之後,小徐將部分錢款投入服裝廠,其余款項用於自己消費。
本文來源:青年時報 責任編輯:王曉易_NE0011
昨天14:00,微信網友“鄞州”發朋友圈:把租來的車噹掉換錢,殊不知自己已觸犯法律。
(原標題:偽造証件後把租車抵押給了噹舖小伙騙了14萬余元獲刑3年6個月)
時報記者 鄭舜 通訊員 尹杉:去年11月,兩名陌生男子根据GPS定位查詢到的信息,中山區當舖,徑直走入寧波某調劑行(俗稱噹舖),把一輛被抵押的本田轎車開走了,調劑行的員工立馬報警。
案發後,小徐退賠了兩位調劑行老板的經濟損失,租用的車也還給車主。
這時,小徐的第一筆貸款也到期了,小徐推托說,等空了來還錢,如果不來,車就掃調劑行。另一邊,租車公司的老板一直聯係不上關機的小徐,無奈通過GPS找車,於是發生了開頭那一幕。
近日,寧波市鄞州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:小徐的行為已搆成詐騙罪,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,並罰3萬元。目前,判決已生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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